1月13日,宝宝出生1月22日,月嫂上门6天后月嫂和一家三口全部确诊图自新华社,图文无关杨女士是武汉人,年9月25日,她签了一份母婴护理服务合同。乙方是母婴护理师卫女士,约定服务时长26天,费用1万元。今年1月13日,杨女士生产,医院开始护理服务。1月20日晚,卫女士出现咳嗽、嗓子疼的症状,她说自己被空调吹到,热伤风。第二天下午,因为身体不舒服,卫女士收工回家。当时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加重,杨女士要求终止合同。月嫂中心的顾问回复,合同不能结束,如果不放心只能换人,可以保证月嫂是健康的,但不能保证没带病毒。“顾问说,如果拒绝月嫂上门,就算违约。”杨女士说,她担心扣除违约金,只好妥协,同意继续履约,但要求月嫂提供健康证明。经过视频面试后,第二个月嫂李女士上门服务。1月22日晚9点,李女士赶到杨女士家,进门前没有戴口罩。服务过程中,杨女士听到李女士多次咳嗽、吐痰,李女士解释称是打扫沙发时吸到灰尘所致。
1月26日晚,杨女士也开始频繁咳嗽。
第二天,医院拍CT检查,发现肺部已经感染。
回家后,她与老公进行隔离。
1月28日,杨女士夫妻及月嫂的痰液被拿到武汉病毒所化验。
1月29日下午结果出来,三人均为阳性。
其中,月嫂李女士的病毒浓度是夫妻俩的两到三倍。
图自新华社,图文无关这一次,双方达成一致,决定终止服务。
杨女士认为,病毒浓度越高,传染性越强,她推测月嫂先感染了病毒,再传染给她一家人。最近,杨女士向月嫂中心提出道歉、全额退款和赔偿的诉求。杨女士说,确诊前,她没有接触过其他人。
生了宝宝后,婆婆一直帮忙照顾,直到1月22日晚,在第二个月嫂入户前,婆婆才离开,还好老人未确诊。
疫情期间,医院检验科技师陈刘俊负责检验新冠病毒。
“月嫂病毒浓度高,只能证明月嫂更容易被感染,病毒更适合在她体内生存和繁殖,进而推测她具有感染性。”
陈刘俊说,可能是月嫂传染给雇主,但也不排除月嫂体弱,雇主传给月嫂。
谁传染谁,需要更多的数据和感染先后顺序的检测结果来佐证。
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女士介绍,第一个月嫂当时身体不适,因为疫情的出现,公司顾问说,如果不需要可以退单,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但杨女士想再找一个月嫂,顾问就推荐了李女士。
月嫂反馈的情况是,到达雇主家当天,杨女士就有发烧症状,以为是乳腺炎。
过了几天,月嫂和雇主夫妻同时检查出阳性,虽然月嫂病毒浓度高,但并不能确定是月嫂传染给雇主的。
月嫂毕竟50多岁,熬夜护理婴儿,免疫力不如年轻人。
而且,月嫂出门前身体健康,丈夫和母亲均未确诊,到了雇主家后,一直没有出去过。
朱女士说,公司同意全额退款给雇主,相当于两个月嫂前后白干了半个月。
此外,雇主要求赔偿18个月、每月元奶粉钱,公司出于对孩子的同情,考虑到孩子长大后会添加辅食,按照国内奶粉价格核算,同意补偿元的奶粉。
因双方没有达成一致,建议雇主走法律程序。
律师认为,因新冠肺炎存在传染性强、潜伏期长等复杂特性,目前杨女士无法证明是月嫂传染病毒致其生病而遭受损失,所以很难要求月嫂中心赔偿。
其间,杨女士提出因疫情终止合同的要求,符合《合同法》关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规定,月嫂中心在不能确定第二次指派月嫂是否未携带病毒的情况下,应同意杨女士解除合同的要求。
◆据楚天都市报
◆编辑:陈小小校对:赵耀光审核:郑成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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