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,榆林市已经进入流感流行高峰期,流感病毒活动强,感染流感的人数明显增加。有网友反映:榆林部分小学班级学生多,教室空气不好使流感病毒交叉感染。医院儿科也人满为患,为孩子健康着想希望可以提早一两周放假。
12月27日,榆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童科长告诉记者,根据教育部规定,普通高中学校和义务教育学校假期(包括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农忙假)分别是13周、11周。如因天气等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,各县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在校学习、放假时间提前和推后,但要保证在校学习和放假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。根据目前情况,没有提前放假的安排。
随后,记者来到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,疾病预防控制科工作人员薛同军表示,我市流感高发季在每年的10月至次年3月,其中11月至1月流感发病率在全年中处于最高水平。目前,我市已经进入流感流行高峰期,流感病毒活动强,感染流感的人数明显增加。
据了解,流感即流行性感冒,是由甲(A)、乙(B)、丙(C)三型流感病毒分别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。潜伏期通常为1-3天,主要症状为发热、头痛、肌痛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和咳嗽,可有胃肠不适。老年人、儿童、孕妇以及患有慢性病者感染流感后症状较重,流感也可能使原有基础性疾病的病情加重。
目前我市主要流行的三种人流感病毒是甲型H1N1、H3N2和乙型流感。医院是我市国医院,截止12月25日,医院共监测流感样病例例,其中12月共监测流感样病例例,占全年的20.67%。
薛同军提醒广大市民,当自己或周围的人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呼吸困难、气短等一种或多种呼吸道症状时,医院就医,并进行流感病原学检测,及早发现、确诊流感或人感染禽流感,切忌不当回事,更不要自己乱吃药,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,即耽误了自己,又可能影响他人。
来源:榆林日报
1人获刑6人被免于刑事处罚
年佳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时,该县住建、财政、发改、监察局4部门10名干部受贿54万元,年这10名干部被佳县法院判刑。年佳县再次发生一起多个职能部门9人,利用灾后重建验收之机,向受灾户收取现金10万余元。日前佳县法院审理了该起受贿案件,其中1人被判刑,6人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,2人检察机关不起诉。
受灾重建项目验收涉嫌受贿9名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
年7月27日,佳县遭受暴雨后县扶贫办向省、市扶贫办报告了灾情,省扶贫办从佳县年的移民搬迁指标中调整灾后重建户,每户补助4万元,总计多万元。年7月4日,由县扶贫办、纪检监察局、审计局、财政农财所组成验收组,对重建项目进行验收。验收前一天工作部署会上,验收组确定向每户每人收取元好处费。验收过程中,由乡镇政府人员出面,向受灾重建每户每人收取现金元送给验收组。
据统计,佳县年灾后重建项目验收过程中,全县共有20个乡、镇或行政服务中心,其中8个辖区涉案,涉案资金元。
年11月22日,佳县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罪的佳县扶贫办主任(案发时任佳县农工部部长)张某刑事拘留,28日取保候审;11月22日,对佳县扶贫办副主任张某涉嫌受贿罪取保候审;11月24日,对佳县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王某,佳县审计局副副局长闫某、扶贫办驾驶员冯某涉嫌受贿罪取保候审;11月23日,对佳县农财所支部书记蒋某、扶贫办副主任科员贺某、扶贫办干部王某、扶贫办驾驶员刘某涉嫌受贿罪取保候审。
1人被判刑6人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
日前,记者从佳县法院了解到,佳县法院审理了该起受贿案件,并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宣判。法院认为:被告张某武、张某信、王某、闫某东、蒋某祥、贺某龙、王某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验收灾后重建项目之便,非法收受灾后重建户人民币元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,其行为构成受贿罪。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,指控罪名成立。
法院认为,七被告人的行为系共同犯罪,被告人张某武身为验收组组长,安排收取门户费用,并决定所得费用的分配方式,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被告人张某信、王某、闫某东、蒋某祥、贺某龙、王某峰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武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,宣告缓刑2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;被告人张某信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被告人王某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被告人闫某东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被告人蒋某祥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被告人贺某龙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被告人王某峰,犯受贿罪,免于刑事处罚;赃款人民币元上缴国库。
(WJ)
来源:陕西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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